包头市大青山水源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20230520
包头市大青山水源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16日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包头市大青山水源工程;
项目概况:
1) 取水口建设工程:
取水口选址于小白河蓄滞洪区南侧黄河滩地内,新建黄河岸边浮船取水泵站,通过输水管线,经由小白河分洪区南侧的黄河堤防两侧,将黄河水直接输送至与小白河分洪区相隔开的1#泵站新建的蓄水池,完善包头市大青山水源工程取用黄河水的取水方式。项目设计近期年取水能力为5000万m3,兼顾远期水权置换达到8000万m3。
为解决包头市应急水源,在包头市小白河防凌应急分洪区西侧建设净水厂1座,设计处理能力10万m³/d,部分公用建筑物按20万m³/d建设,出水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标准要求。
联 系 人:王先生 E-mail:3348928485@qq. com
附件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yVvDKsCsbRaIHnpFXYAvGA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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