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大青山水源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2023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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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大青山水源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生态环境部2018716日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包头市大青山水源工程;

项目概况:

1)       取水口建设工程:

取水口选址于小白河蓄滞洪区南侧黄河滩地内新建黄河岸边浮船水泵站,通过输水管线,经由小白河分洪区南侧的黄河堤防两侧,将黄河水直接输送至与小白河分洪区相隔开的1#泵站新建的蓄水池,完善包头市大青山水源工程取用黄河水的取水方式。项目设计近期年取水能力为5000万m3,兼顾远期水权置换达到8000万m3

2)       净水厂建设工程

解决包头市应急水源,包头市小白河防凌应急分洪区西侧建设净水厂1座,设计处理能力10万m³/d,部分公用建筑物按20万m³/d建设,出水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标准要求。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包头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472-5326512

联系人:刘海峰

讯地址:包头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85号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内蒙古蒙水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呼伦南路9

联系电话:13347132494

  人:王先生 E-mail3348928485@qq. 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附件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yVvDKsCsbRaIHnpFXYAvGA

提取码:kl96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对于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3、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认识;

4、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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